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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申请及管理制度

本主题由 放飞梦想 于 2008-4-14 22:53 关闭

版主申请及管理制度

首先非常欢迎各位能加入到我们这个管理团队中来!为了让你能够更好的进行日常管理和更好的行使版
主的权利与职责,请仔细看好本规定!谢谢!
一、版主的申请、审核:
1、基本要求
 1)、在欲申请版面发表较多有意义的帖子。
 2)、得到其他网友和申请版面当前版主的认同。
 3)、有热情地为论坛会员服务。
 4)、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自己申请任职的版块。
 5)、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对待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6)、论坛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论坛管理经验。
 7)、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可能多与论坛管理团队其他人士交流联系

 8)、自愿接受论坛及网友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9)、对所要申请的版块运作了解,熟悉此版块的相关技术;有引导版块发展方向的能力。
  10)、只要你认为你可以比现在的斑竹做得更好,就可以来申请斑竹。
  
2、注意事项
 1)、每个版块的版主总定额不超过4人(特邀、荣誉版主另外计算,但原则上在保持4 人以内)
 2)、因违反论坛规定受到处罚的,自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具备申请资格
 3)、因违反论坛规则被撤销版主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论坛版主任职资格。
 4)、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
 5)、新版主上任初始,有一个月的时间作为实习期。这一个月时间里,如果表现良好将作为正式版
主参与版面管理,如果差强人意,则恢复为普通会员,继续努力。
3、审批流程
 1)、采取个人申请、版主及论坛管理员内部推荐的申报制度。
 2)、个人申请,按版主申请格式认真填写并在『社区办公室』提交,由超级版主/坛主就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向所申请板块的现任版主征求意见。
 3)、审核通过后,上报坛主进行审批。
 4)、特殊情况下可特殊处理,例如因论坛发展需要(新开版面),可不受此规定约束,但必须在社
区办公室.提交讨论,经与拟申请管理的版块现任版主沟通及论坛管理员同意后执行。
附:版主申请格式表
 1. 申请版的版块名称
 2. 申请人 ID、基本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详细资料(无需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
 3. 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申请该版块版主的理由)
 4. 管理本版方式,管理原则
 5. 专长或管理该版块的优势
 6.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
二、管理细则:
1、工作条例
 ①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②及时甄选精品帖子,删除违反论坛规则的言论。
 ③及时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主动、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论坛版块的持
续、健康地发展。
 ④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⑤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论坛用户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处理事务
,保持中立的态度。
 ⑥认真解答论坛管理员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
 ⑦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论坛上一级管理人员通报。
 ⑧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⑨注意保护论坛用户个人隐私,未经论坛总版主以上管理人员允许,严禁泄露他人 IP 等隐私。
 ⑩版主要在每一个考勤周期中完成考勤制度所规定的任务,管理员会将每一个考勤周期的结果公布一
次,没有完成任务者,连续二次没有完成,将取消其版主权利。
2、投诉条例
  版主就论坛管理(含BUG举报及技术改造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须在『社区办公室』提出,若因在履
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论坛活动中,与论坛管理层、超版,版主或一般论坛用户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须
遵守以下规定:
 ①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
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论坛PM等途径向论坛坛主,超
级版主汇报,或在『社区办公室』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 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
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
 ②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论坛用户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
沟通并协助『社区办公室』版主处理好投诉。
 ③版主在进行论坛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向论坛管理层或超级版主
通报及求援处理。
 ④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论坛PM或邮件方式向超
级版主通告,也可在『社区办公室』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
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3、处罚条例
 ①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 10 天(初聘特邀 7 天)以上的,论坛坛主在查
明情况后,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坛主或超级版主阐述
正当理由的,论坛有权视为个人自动引咎请辞处理。
 ②论坛每月会依据各版主的出勤状况、履行职责及遵守论坛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执行
版务或不称职的版主,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③未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论坛管理层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
至取消论坛一般正式用户权等的处理(版主利用马甲在外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视同版主ID
违规处理)。
 ④长期管理论坛发展不力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⑤论坛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行为,论坛有权视情直接作出内部警告、
通报批评、免职,甚至取消论坛一般正式用户权等的处理。
 ⑥违反投诉条例,在外扰乱论坛工作秩序及破坏论坛形象的,经劝阻无效下,论坛有权直接给予内部
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论坛一般正式用户权等的处理。
 ⑦违反其他工作条例,造成一定影响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免职处理。
4、论坛版主对于下列文章应予以立即删除或移动到【垃圾回收】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 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十一) 恶意灌水,重复发帖或张贴垃圾信息,无意义帖子的。
 (十二)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十三) 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
 (十四)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十五)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
 (十六)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三、版主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定。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不能很好的履行版主职责。
 4、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5、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6、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7、超过五天无故不到职。
 8、被管理员警告超过2次。
 9、在论坛上发布广告信息。
 符合以上条件的将免去其版主职务,并由管理员发布公告,说明原因。被免职的版主自被免职之日起
的一年内不具备担任版主的资格。
四、版主辞职
  版主辞职需提前一周发布辞职信,并及时通知管理员,并做好工作的交接。辞职信请注明辞职人用
户名、担任职务和辞职的理由。辞职的版主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不按规
定辞职的版主,将做免职处置。
五、附则
 1、本规定适用于放飞梦想软件技术社区各个主、分版块。
 2、放飞梦想软件技术社区对申请版主的条件保留有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本规则借鉴、参考了LJF的优秀经验,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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